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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员退款申明
发布:管理员 时间:2018/1/30 阅读:2618 次

一、以下情况可以全额退款: 
1、家长或学员取消了请家教订单; 
2、家长或学员或对本网推荐的教员资格或条件上明确表示不合适。 
3、教员取得学员联系电话后连续三天都未能联系成功的。 
4、约定试讲时间后,由于家长或学员原因,导致半个月后仍然无法安排第一次上课时间;而教员又不愿意继续等待的。 
5、课前帮学员垫付的会员费向学员收取时未给的情况。 
6、试教时学员擅自变更原有授课时间,地点,报酬以及科目,而教员又不愿接受的。 
7、对于包月制家教,正式授课1~4天范围内,由于学员的原因造成执教中断超过一个月或者无法继续执教的。
8、自行预存的费用一年内没有给安排学员信息的。


二、以下情况可以部分退款:
1、教员在不符要求情况下坚持接单不成功的,教员须承担40%信息服务费的损失。 
2、对于包月制家教,正式授课5~8天范围内,由于学员方面的原因造成执教中断超过一个月或者无法继续执教的,教员在得知学员不上课后24小时内向本站及时反馈信息的,扣除教员50%信息服务费,其余部分退款。 
3、试教不成功所得报酬超过80元的。
4、其他属于教员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

三、以下情况不能退款: 
1、教员不能提供原始转账凭证。(网银转账截图、银行汇款底单等)。 
2、凡教员自身主观原因(如反悔、嫌弃距离、嫌弃课时费等)造成家教信息未成功的 
3、教员取得学员联系电话后24小时内未主动联系学员的。 
4、教员擅自变更授课时间,地点,报酬,以及授课内容等,而学员又不愿意接受的。 
5、教员授课2次(包括2次)以上,教师授课三次(包括3次)以上或者包月制家教正式授课8天以上的。
6、本网工作人员认为教员不适合执教某份订单,但是教员坚持要执教此单,结果被学员否决或辞退的。 
7、家教信息未成功,但教员没有按照本网规定及时给予本网反馈信息的(在48小时内)。 
8、教员在执教过程中因为自身原因遭到学员投诉的。教员在教学过程中放弃执教或者调换他人执教的
9、家长或学员累计支付的全部课时费大于教员交纳的预约服务费。
10、认证费和购买增值服务(金牌会员、网课通、学员联系方式等)属消费性费用恕不退还。
11、违背道德或损害本网信誉的其他行为。
四、为学员垫付的费用可以退还吗? 
         完全可以,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只要学员一方没有按约定将教员为其预先垫付的会员服务费支付给教员,教员均可凭转账记录来电在线转账退还或凭原始凭证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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